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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級醫療衛生單位:
根據《關于赴外省參加國家級繼教項目學習所獲學分管理的通知》(浙繼委辦〔2005〕006號),為將2012年衛技人員赴外省參加繼續醫學教育學習所獲得的學分納入繼續醫學教育學分管理系統,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時間范圍
2012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赴外省參加繼續醫學教育學習所獲得的學分。
二、學分類別:
1.國家級繼續醫學教育學分:由全國繼續醫學教育委員會評審、批準并公布的國家級繼續醫學教育項目授予的學分。
2.省級繼續醫學教育學分:中華醫學會、中華口腔醫學會、中華預防醫學會、中華護理學會、中國醫院協會、中國醫師協會所屬各學術團體申報的非國家級繼續醫學教育項目在分別經以上學(協)會組織評審并批準后,由全國繼續醫學教育委員會統一公布的省級繼續醫學教育項目授予的學分。
三、其他要求
(一)學分登記工作,各市、縣(市、區)級醫療衛生機構向市繼續醫學教育委員會辦公室申報,由市繼續醫學教育委員會辦公室進行審核;
(二)各醫療衛生單位對衛技人員的學分證書原件、醫院外出學習審批單、其他規定的材料等進行審核。審核遵循實事求是,嚴肅認真、完整準確。
(三)對審核合格的,各醫療衛生單位于2012年12月31日前上交《赴外省參加繼教項目學習所獲學分名單匯總表》,學分證書原件 ,復印件(單位蓋章), 單位外出學習審批單, 市繼教辦收到資料,經審核合格后報省繼教辦,并在規定時限內完成錄入工作。
(四)該項工作任務重、質量要求高,希望各單位予以高度重視,積極組織,落實和督促本單位衛技人員赴外省學習所獲學分的登記工作。逾期不予補錄。
溫州市繼續醫學教育委員會辦公室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需要登記學分的請按上述要求將所需材料于12月20日前上交科教科!